
在中国,景区建设的合法性并不直接取决于是否 “花钱”,而是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。以下从法律框架、典型场景和风险提示三个维度展开分析,结合 2025 年最新政策动态,提供全面解答:
一、法律框架:核心合规要求
1. 规划与审批
- 土地与规划:任何建设活动必须符合《土地管理法》《城乡规划法》,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土地(如农用地、生态保护区)构成违法。例如,2025 年合肥市明确要求巢湖风景名胜区在总体规划获批前,禁止非保护性建设活动。
- 景区设立:根据《旅游法》第四十二条,景区开放需具备安全设施、环保措施等条件,否则不得运营。即使未投入资金,若未经验收擅自开放,可能面临关停和罚款。
2. 生态与资源保护
- 自然保护区:在国家公园、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建设景区,需符合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《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》。例如,广东省 2025 年新规要求水利风景区建设必须纳入河湖长制考核,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。
- 文物保护: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景区建设,需遵守《文物保护法》。例如,利用国有文物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免费开放。
3. 资金与运营
- 资金来源:2025 年多地推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(如陕西、湖南)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,但需通过合法渠道申报。若通过非法集资、挪用公款等非法手段获取资金,即使建成景区也可能构成犯罪。
- 免费开放义务:利用公共资源(如国家公园、文物单位)建设的景区,可能被要求免费开放或执行政府指导价。
二、典型场景与法律风险
场景 1:无资金投入但违规建设
- 案例:某企业未经审批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步道,虽未投入资金(由村民义务施工),但违反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第四十条,可能被责令拆除并处 50 万 - 100 万元罚款。
- 风险点:未履行土地审批、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,无论资金来源如何,均属违法。
场景 2:资源置换或合作建设
- 案例:景区与企业签订协议,以门票置换广告位或商品代金券。根据合作协议范本,此类资源置换合法,但需确保:
- 协议内容不违反《反垄断法》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;
- 不涉及国有资产流失(如用国有景区资源换取私人利益)。
场景 3:社会资本参与
- 政策支持:广东省 2025 年新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风景区建设,但需符合规划并履行审批程序。若通过 PPP 模式或专项债融资,需确保资金用途合规。
- 风险点:社会资本若以 “免费建设” 为名行商业开发之实(如变相圈地),可能触犯《土地管理法》。
场景 4:纯公益性质建设
- 法律允许:个人或组织捐赠资金、物资建设景区,需符合《慈善法》,并确保建设过程合法。例如,捐赠者不得干预景区运营,不得附加损害公共利益的条件。
- 例外情况:若建设涉及生态敏感区或文物保护,仍需履行审批程序,否则可能违法。
三、风险提示与合规建议
1. 避免 “零成本” 陷阱
- 隐性成本:即使未直接投入资金,土地使用、环保治理、安全维护等隐性成本仍需承担。例如,某景区因未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导致游客伤亡,企业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- 责任追溯:违法建设的责任不因 “未花钱” 而免除。2023 年襄阳某企业因遗留搅拌站未拆除,被责令复绿并罚款。
2. 合规路径
- 审批优先:建设前需取得自然资源、文旅、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文件。例如,合肥市要求文化场馆建设需通过财政评审并备案。
- 资金透明:使用专项资金或社会资本时,需保留资金流水、合同等凭证,避免税务或审计风险。
- 生态保护: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,需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。
3. 地方政策差异
- 合肥:社会资本新建美术馆、艺术馆可获最高 200 万元补贴,但需满足客流、活动场次等要求。
- 广东:水利风景区需纳入河湖长制考核,鼓励发展绿色水经济业态。
四、总结
“不花钱建设景区” 本身不必然违法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
- 程序合法:完成土地审批、规划许可、环境评估等手续;
- 资金合规:资金来源(如捐赠、专项资金)符合法律规定;
- 运营规范:开放前取得安全、环保等资质,遵守门票定价政策;
- 生态保护:不破坏自然资源或文物,符合景区总体规划。
若忽视上述要求,即使未投入资金,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、刑事责任或民事赔偿。建议在建设前咨询专业律师,确保全流程合规。
